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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茅台酒厂(集团)保健酒业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媒体播放虚假宣传销售广告的公开声明

发布时间:2015年01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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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段时间以来,声明人频频发现,一些酒类销售商假借”茅台集团”的名义,利用广大消费者对“贵州茅台酒”品质、声誉的信任,通过广播电台、电视购物频道、报刊、网络媒体等机构,将声明人的产品以“贵州茅台酒”、“茅台酒”及“茅台某某酒”的名义和移植“贵州茅台酒”的生产工艺、嫁接“贵州茅台酒”获得的荣誉等方式进行夸大、虚假和误导消费者的宣传销售,其行为严重伤害了“贵州茅台”的形象和声誉。同时,在虚假宣传销售中,主持人介绍的嘉宾是冒充“贵州茅台集团”某某品牌营销总监或销售总经理等领导职务的身份,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声明人的合法权益,更侵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,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。

对此类虚假广告行为,声明人特公开声明如下:

一、上述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均未获得声明人的授权和审核而擅自发布,属虚假宣传广告。声明人提醒相关机构立即停播相应广告,并及时联系我们磋商善后事宜。否则,声明人将依法采取有效手段,追究相应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的侵权责任。

二、声明人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购买声明人产品时,请通过声明人的官方网站(http//www.mtblj.com/)、声明人授权的网上商城(http//www.emaotai.cn/)或客户热线(4006209996)了解详情,辨明真伪后再予购买,避免上当受骗。如已受广告误导造成经济损失的,请注意保留证据,可向消费监管机关投诉举报,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。若有必要,我们将提供适当的协助或支持。

三、声明人提醒广大消费者,如发现有前述涉嫌虚假宣传的广告和节目,请积极向声明人咨询或提供线索,也可向消费监督机关投诉举报。

特此声明!

贵州茅台酒厂(集团)保健酒业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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